“互聯網+”的三重境界
近日筆者受中國企業家世紀論壇之邀,在“國際論壇周”間分享了“互聯網+與人文化+”。 論壇中筆者提出“互聯網+”的三重境界,引發討論。
“互聯網+”的“第一重境界”——工具化。即運用電商平臺,企業、組織+互聯網,打破信息對稱,關注80年后的新興消費主體,研究“沙發跟蹤”新形態,關注并引導新的消費需求。
“第二重境界”——“思維化”。開掘消費者價值的創造力,關注顧客主張。平等,分享,跨界,協同,用此互聯網精神顛覆和重構新商業生態,去中心化,信息的民主化,參與的民主化。
第三重境界——“價值化”。弱關系的社會里,互聯網+重新構建契約和信任關系。“欲正其心者,先誠其意,欲誠其意者,先致其知”,端正心性,互聯網的價值觀成王道。
“互聯網+”的三重境界間,既相互促進,又因果循環,既一脈貫通,又傳承遞進。“互聯網思維”的本質不是“網”,而是“人”,是顧客心理的決策過程。國內也有某著名學者直指“互聯網思維”不是讓商業更商業,而是讓商業變得更加生活化、人性化、人文化。
“互聯網思維”或被“互聯網價值觀”所迭代
“羊毛出在豬身上”、“跨界營銷”、“共享經濟”、“口碑擴散”等,這些所謂總結出的“互聯網思維”,其實筆者在想它并不是互聯網出來后才存在,而是互聯網的發展,它們在這個時點集中爆發出來。這里最典型的就是幾年前我們分析過的沃爾瑪“啤酒和尿布”的“神奇的購物籃”。
如果我們用哲學視角談“互聯網世界觀”,我們真的會發現很多我們需要改變的不是現象上的東西。工業時代的世界觀是由決定論(世界是物質性的)、因果論(依據知識和工具觀察)、機械論(是可以預測的)、還原論(確定性的)四根支柱構成。
市場稍縱即逝,如果說上述工業時代對應的或是牛頓世界觀,而互聯網時代對應的或是量子世界觀。咀嚼“互聯網世界觀”它或也有四個支柱:概率論(不能預言每次結果,但可以確定不同結果出現的概率);不可知論(復雜因果關系);整體論(整體大于部分之和,多出來的或是連接);自組織(從基本粒子到生物,到自然界,到社會科學到社會網絡都是自組織)。
物質世界里我知道這個事物存在,在量子世界里,占主導地位是不可知論。我們企業有產能、價格低、就能賣出產品當屬不可知論。不可知論(復雜因果關系)有很多不確定性。
當下承認不可知或是創業及成功的前提。不確定性。不可知論不是消極,而是要求我們的視野從客體變為主體,態度從傲慢變成謙虛。需要我們從計劃變成認知,從規劃變成演化。
“同理心”發力在線下
“全國園林園藝青年精英特訓營”上,筆者從商業角度提“同理心”。“同理心”,即體會他人的情緒和想法,理解他人立場和感受的能力,換句通俗的話叫設身處地為別人想的能力,“同理心”也有稱共情的。
今天的微信,微博,QQ等互聯工具運用,我們每個人看似很長時間在與明友圈微友或好友在分享,其實這或多是一種社交錯覺,我們更多地在獨處的環境里。互聯網讓本應人與人交流的手勢,面部表情,語氣,語速這些“非語言信息”被消除掉了,據國外某心理研究機構研究稱,互聯網信息社會正使我們失去更多“共情”的能力。
現代很多企業患上了互聯網恐懼癥,但大多存在以下誤區1、把微商當作是互聯網轉型;2、互聯網轉型就是把產品放在網上賣;3、搭建個微商城就能賣東西;4、等著用戶到微商城購買。
其實,傳統店鋪的創新在于改變整個購物體驗,增加線上線下融合,實體店的產品購物體驗,產品觸碰和大膽眼神的互動交流是電商平臺所不具備的。用客戶管理、流暢體驗等方式來留住日漸減少的實體消費者,而不是一味的將所有功能都投向“互聯網+”,放棄對細節的把控。
我們要真正清楚傳統店鋪的革新并不是將整個實體MALL單純的搬到互聯網上。我們僅僅是個媒介,一個迫切需要提高用戶體驗、留住消費者的媒介。
生活中別人痛苦也會發現自已痛苦,這便是共情的“讀心”和“情感匹配,共情在更多的面對面”的共處里,這也是店鋪所能發揮的作用。商業中的“同理心”,在于互動的交流中,推崇利益雙方的“利益均沾”,站在對方的利益立場,把價值創造中涉及的各主體都作為價值分享的對象,這樣才有發展的可持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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